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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的加拿大打工度假申請流程文件資格有增加了良民證最新資料的英文履歷表,良民證以往不是每一位申請者都需提供, 但現在是必備的文件之一, 履歷表之前也不需要附上.  要申請的朋友趕快開始準備吧.

Cassie有更新了內容如下, 供各位朋友參考.

  

IEC 「打工度假」申請資格如下

「打工度假」專為台灣青年設計,您可以前往加拿大尋得短期工作機會,資助您的旅費 (最長十二個月)。

「打工度假」申請資格如下:

1.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護照註明身分證字號

2. 年齡 18 到 35 (含) 歲

3. 必須出示財力證明 (加幣$ 2,500),證明能在加拿大居留期間提供生活所需

4. 同意在居留期間購買醫療保險,入境加拿大時可能必須出示保險證明

5. 以台幣繳付相當於加幣$ 150 的報名費

6. 過去不曾參加過 IEC

  

接受資格 (工作許可證)

每位以短期居留身分入境加拿大的民眾 (觀光客、勞工或學生) 都必須符合「加拿大移民與難民保護法及法規」對短期居留的一般規定。

您的申請資料在審核程序中,加拿大移民局可能會請您提供其他資料或證明文件以判定您是否符合資格。

 

申請步驟

了解「申請資格」之後,下一步是選擇您想申請的 IEC 類別,然後再填具申請表格,附上所需文件,備妥報名費,確認申請資料都已準備妥當,提供的資訊完全正確,最後就能寄出申請資料。

 

申請所需文件

您寄給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的申請資料包含必須同時提交的兩部分資料第 1 部分將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的 IEC 小組審查,評估您是否符合報名資格。第 2 部分將由簽證移民組審查,評估您是否符合申請工作許可證的資格。

 

1 部分資料 (IEC 資格) 

1. IEC 申請聲明書 | PDF (119 ko)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及4張兩吋大頭照片

2.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而且您的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

3. 您必須提供相當於加幣 $2,500 (約合台幣 $75,000 元) 的財力證明,證明自己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 (例如銀行對帳單影本)。若您的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例如您的父親或母親),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這些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

4. 請附上金額為新台幣 $4,500 元的本行支票,以繳交加幣 $150 報名費 (約合新台幣 $4,500 元)。

5. 專業青年類別適用:請附上加拿大雇主簽發的雇用信或聘書。雇用信或聘書必須註明下列項目:加拿大雇主名稱、地址和其他相關合約資訊;職位和職稱;工作內容說明和雇用條件,包括薪資、一般工作時間、聘書期限。

6. 建教合作類別適用:請附上台灣大專以上在校證明和加拿大雇主簽發的實習雇用信或聘書。雇用信或聘書必須註明下列項目:加拿大雇主名稱、地址和其他相關合約資訊;職位和職稱;工作內容說明和雇用條件,包括薪資、一般工作時間、聘書期限。

7. 包含最新資料的完整履歷表。

 

2 部分資料 (加拿大入境資格) 

8.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 (IMM1295) | PDF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9. 2 張護照用相片;請參閱相片尺寸。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10.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而且您的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

11. 您必須提供相當於加幣 $2,500 (約合台幣 $75,000 元) 的財力證明,證明自己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 (例如銀行對帳單影本)。若您的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例如您的父親或母親),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這些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

12. 專業青年類別適用:請附上加拿大雇主簽發的雇用信或聘書。雇用信或聘書必須註明下列項目:加拿大雇主名稱、地址和其他相關合約資訊;職位和職稱;工作內容說明和雇用條件,包括薪資、一般工作時間、聘書期限。

13. 建教合作類別適用:請附上台灣二級專科學院在校證明和加拿大雇主簽發的實習雇用信或聘書。雇用信或聘書必須註明下列項目:加拿大雇主名稱、地址和其他相關合約資訊;職位和職稱;工作內容說明和雇用條件,包括薪資、一般工作時間、聘書期限。

14. 台灣良民證。有關如何申請良民證,請參閱簽證部門官網

15. 包含最新資料的完整履歷表。

 

 

※請注意:
請根據上述說明準備申請資料。

所有資料都必須以英文或法文提交,若資料不是以英文或法文書寫,則必須附上英文或法文翻譯。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會保留您寄來的所有資料,因此請您務必留下這些資料的影本。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保留所有要求其他資料或證明文件的權利 (例如資料正本、雇主的連絡方式)。

不完整、未簽名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請資料將一律不受理。

警告:不實資料將導致禁止入境

法律要求所有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資料都必須符合事實。若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中含有不實資料,無論申請人是刻意或非刻意提供不實資料,都將無法入境加拿大,日後也可能會被禁止入境加拿大。申請人提供的不實資料將會被加拿大移民局和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永久保存。如需更多關於不實資料的資訊,請查閱偽造文書 (不實資料)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提交申請資料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不接受網路提交申請資料。請以郵寄方式將完整的申請資料寄到:
「體驗加拿大」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11047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6 樓

 

※請注意

 郵寄之申請資料若發生遺失或錯誤投遞,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恕不負責。強烈建議您選擇較為保險的郵寄方式,例如郵局掛號。

請在信封上以中文清楚寫明回信地址。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最新更新: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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