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將更新對國際學生的簽證規定.  以下是Cassie用簡單中文敘述更改的規定內容:

1.  國際學生必須要在加拿大入學及修讀課程.  沒有遵守這項規定者可能會導致驅逐離開加拿大.

2. 學生簽證只會核發給成功申請到政府認可收國際學生的學校.

3. 持學生簽證者不需另外再申請校外工作簽證, 將自動授權有校外工作簽證可在就學期間每周工作20小時, 及在放假期間可全職工作.  同時必須在政府認可學校修讀學位, 文憑或證書之學術,專業,訓練課程超過過六個月.

4. 如果工作實習是課程的一部分, 只有要在中學或政府認可學校修讀的學生才可以申請實習工作簽證.

5. 持觀光身分在加拿大政府認可學校念 pre school, 國小及中學, 或已完成條件式入學課程可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證.

6. 學生簽證的效期將在完成課程後的90天失效.  除非持有工作簽證或其他許可可繼續停留在加拿大.

7. 畢業後的國際學生將授權可全職工作直到得知是否取的畢業後的工作簽證.

 

官方網站公告內容請查看: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notices/2014-02-12.asp

政府認可學校請參考: http://www.cic.gc.ca/english/study/institutions/participant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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