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Cassie有個台中的朋友準備要申請2012的加拿大打工度假, 有再次請Cassie確認台中市民的良民證該如何申請, 所以Cassie在這邊把申請方法及須知PO出來讓大家知道. Cassie打電話到北市警察局詢問時, 接聽的小姐跟我說台中臨櫃辦理是當天辦理當天可以取件, 真快ㄚ~

 

 【受理單位】台中市警察局外事科服務臺、臺中市各分局戶口組
【聯絡電話】
04-23273875     【傳真電話】04-23100128                  

 【聯絡地址】40708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一、
法令依據: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
二、
受理單位:
 
各縣市警察局外事科(課);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警察局行政課。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
三、
受理時間:
(一)本局外事科:週一至週五,08:00~17:00。(不含例假日)
(二)各分局戶口組: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不含例假日)
四、
應備文件:
 
(一)櫃檯申請:
 
1.
申請表1份。〈可至櫃檯填寫〉
2.
本國人:
國民身分證正、影本1份〈或1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影本1份或戶口名簿正影本1份〉。
欲申請中英對照版本者,附護照影本1份。
3.
外國人:
護照或外僑居留證正、影本1份。
 
4.
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二)網路申請:
 
1.
親自或指定委託人至警察總局辦理及領取。
2.
應備證件同(一)櫃檯申請。
3.
繳交證書費。
五、
費用:每份新臺幣100元。
六、
作業時間:
(一) 本局外事科:當日發證,但有犯罪紀錄、團體件及電腦資訊系統故障時除外。
(二) 各分局戶口組:三個工作日,但有犯罪紀錄、團體件及電腦資訊系統故障時除外。
七、
注意事項:
 
(一)
英文姓名應與護照之姓名相同。
(二)
申請人如經法院為刑事判決確定或無罪判決或曾獲減刑宣告或軍法機關審判者,請檢附該等司法、軍法機關判決書,以縮短查詢核發時間。
(三)
各縣市警察局皆可受理,不限戶籍所在地。
 
(四)
非本人申請須檢附委託書正本1份。

 

附件下載

 

資料來源:總局外事科

日期: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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